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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建筑业企业数据向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推

时间:2023-2-24来源: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完善建筑业企业数据向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推送数据的通知

深建许可〔2017〕6号

各建筑业企业: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部平台”)已于2016年11月30日正式上线运行。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 〕226号),对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未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企业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6年12月7日印发了《关于完善建筑业企业信息数据录入简化资质审批事项的通知》,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本地区建筑业企业工程业绩,特别是2012年以来的建筑工程和2007年以来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数据,齐全录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对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企业,自2017年3月1日起,未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工程业绩,原则上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目前,我市暂无法实现项目及工程信息与部平台、省平台的实时对接。为了落实上述文件要求,同时便于我市有需求的企业完善其在部、省诚信平台上的数据,经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省建设信息中心协商,现就如何向部平台、省平台报送本市建筑业企业业绩数据,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根据我市建筑业企业,特别是拟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企业实际需求,向省平台、部平台推送工程信息,以完善该企业业绩数据。

二、工作方式

工作性质:依申请开展事项。

信息报送对象:深圳市工程管理(审批)系统改造完成前,在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完成了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合同备案、竣工验收手续,且在部平台无数据、数据不全或数据错误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信息报送方式:企业自行填报数据表——市区两级住房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权限进行关键数据核查——市住房和建设局汇总并向省平台按月推送。

工作期限:长期开展。

三、具体工作流程

1.下载软件:有申报需求的企业(以下简称申报人)下载本通知附件1“历史工程业绩申报软件”压缩包并解压。

2.填写表格:申报人将申报项目填入文件名为“历史数据导入模板.xls”的EXCEL表格,多个项目必须填入同一张表。填写表格时请注意阅读数据项说明,按各数据项的准确含义,填入正确数据。

3.申请人初核:表格填写完毕后,申请人点击“PSJGExcelValitor.exe”,启动报表校核,并根据校核提示进行表格数据修改或保存。其中,校核通过的表格方可导入省平台,否则将因数据完整性等问题无法实现上传。

4.正式申报:申报人携校核通过的电子报表(报表的文件名应体现出企业名称),下列材料原件(待审核完毕原件将退回)及电子版扫描件(PDF或图片格式均可),根据谁发施工许可证谁校核的原则,分赴市局、区局进行关键数据项核验。其中,个别材料如确难以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加盖“与原件相符”字样查档章的复印件。

(1)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

(2)施工许可证(未单独办理的工程,可提供总包的);

(3)中标通知书(未开展招投标活动的社会工程可用甲方/业主证明代替);

(4)施工合同(能反映工程内容、造价、工期,以及包含资质标准要求指标信息的关键页);

(5)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或其他由施工图审查机构提供,能够证明施工图审查合格并包含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相关单位信息的材料);

(6)合同造价备案意见书或加盖合同备案章的合同(或其他由造价备案机构提供,能够证明合同备案通过并包含合同备案、合同备案相关单位的材料);

(7)竣工验收报告(能反映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竣工时间、验收结论等信息的关键页);

(8)结算书(能反映工程总造价等信息的关键页);

(9)甲方/业主证明(需写明承包人、具体的工程规模<按资质标准指标的模式来描述>、造价、开工时间、竣工时间、验收情况等);

(10)施工现场照片4张(可以是建设过程、现状的照片;照片应反映工程整体状况,并力求包含项目名称的标识,如照片内含大厦名称或门牌号的实景等);

(11)其他证明材料(当企业名称、工程名称、工程规模、建设单位等关键信息发生变更且不利于业绩核查时,请提供相应变更的证明材料);

5.核查:市、区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上述材料的相关内容,对申请人电子报表中的关键数据项进行实质性核查。

6.汇总:区住建部门按月向市住房和建设局许可处报送各区核查通过的工程信息。

7.上报:市住房和建设局向省平台按月推送市区两级核查通过的工程信息。

四、其他事宜

一是我市建设工程管理(审批)系统改造完毕后将实现数据实时推送。具体启动时间,另行通知。

二是如遇问题可咨询:市住房和建设局许可服务处吕工,83788014;仇工,83780052。

特此通知。

附件:

1.历史工程业绩申报软件包

2.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3.《关于启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

4.《关于完善建筑业企业信息数据录入简化资质审批事项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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